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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3-2025年度)被托举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6日 来源:中国草学会

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3-2025年度)被托举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科协青年人才工作相关部署,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中国草学会现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3-2025年度)被托举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国科协工作安排,中国草学会被确定为第九届(2023-2025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中国草学会共获得中国科协资助名额2个。

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资助周期为3年,被托举人才将获得连续三年每年10万元的专项资助,支持自主科研选题、设计、实施,参与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交流,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每个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得到下一年度的资助。

      二、推荐方式

      各团体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可推荐被托举人才候选人,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

      各团体会员单位、分支机构需建立公正、公开的工作程序提名被推荐人,并为每位被推荐人提供3名同行专家意见。

      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法人单位)要对其填写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三、资助对象申报条件

      (一)被托举人应为中国草学会会员,并通过分支机构或会员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年龄32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四)草业相关研究领域一线科技工作者,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会学术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六)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了申报材料的,不得参与此次申报。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七)如中国科协有其他要求,以科协通知为准。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附件《中国草学会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word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专利、论文等证明文件,请合并扫描至一个PDF文件)。

      (二)寄送地址

      1.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北京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

      2.电子版材料提交至:中国草学会邮箱cgsoffice@163.com,邮件标题请以“第九届青托申报+报名人选姓名”形式命名。

      (三)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4日18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靳小莲:010-62731666       cgsoffice@163.com

 

 

      附件 中国草学会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

 

中国草学会  

2023年8月26日